服务热线:400-811-9908
课程总库-详情页

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——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解读

0 个评论    共 2 集

授课教师:傅思明

立即试听

  •  

    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

    ——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解读

    主讲人:傅思明

     

    课程简介

        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,是“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、违法受追究”原则的基本要求。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7月印发的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,是加强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、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,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,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,具有重要意义。在本讲座中,傅思明教授就“官员问责制”这一主题阐述了以下内容:问责谁?问什么?什么责?什么时候就可以将权力交给你的下级;问责文化在问责时起的作用;结果问责、副职问责、连带问责的道理;运行机制的四大责任;不被问责的两条“戒律”。

    课程时长

        88分钟

    录制时间

        2009年8月

    课程提纲

        一、官员问责:走向制度化

            1.问责制的正当性

            2.问责实践

        二、官员问责:原则和规则

            1.问责的基本原则

            2.问责制的运行规则

        三、官员问责:运行机制

            1.问责机制:以内容为视角

            2.问责机制:以时间为视角

            3.问责机制:以组织为视角

        结束语:我们怎么做,才不会被问责呢?

  • 了解教师

    傅思明

    傅思明,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、博士后。主要著作有: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法制化》、《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》、《香港金融制度与香港基本法》。

  • 第一集 00:45:32
    第二集 00:42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