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的义务、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应承担的责任
——教育法制基础(七、八)
主讲人:王悦群
课程简介
本讲从法律法规、国家的教育政策标准方面讲解了学校的义务,并通过案例讲解了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需要承担的责任等内容。
课程时长
100分钟
录制时间
2006年
课程提纲
一、学校的义务
1. 遵守法律、法规
2. 维护受教育者、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
3.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
4. 依法接受监督
二、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应承担的责任
了解教师
女,1963年出生,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所所长。国家“九五”教育科学青年专项课题负责人,天津市教育法学学科理论研究带头人。主要学术著作:《教育法学概论》(专著,吉林教育出版社,96年版);《学校教育法制基础》(副主编,教育科学出版社,97年版);《教育法学基础》(副主编,国家教委师范司组织编写全国教师继续教育教材,吉林教育出版社,98年版);《教育法制概论》(主撰者,国家教委人事司组织编写全国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教材,教育科学出版社,97年版)。另有30余篇论文发表在国内报刊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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